2023-03-21 17:09:28
为持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扩大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荆州市法院决定将本市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并积极向执行法院举报有利于执行的相关线索。
段远圣,男,1977年6月1日出生,汉族,因与湖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其应向湖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2022年4月15日立案执行后,本院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其承诺将于2022年5月底偿还代偿款,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本院前往其住所地查找,其拒不接听电话。本院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查封后,其仍未积极履行。据此,本院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仁华,男,1964年3月30日出生,汉族,因与湖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其应向湖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本金38万元及利息。2022年4月15日立案执行后,本院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不动产,本院依法对车辆、房产进行了查封,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本院遂将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名下8万元存款强制扣划,并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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