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师生共享“法治大餐”!荆州市未保进校园主题活动走进川店小学

作者:记者梅闻 陈丹 柯以鹏 通讯员邹丹 | 来源:荆州日报客户端

2021-11-02 17:40:31


深秋时节,硕果累累。金色校园里,孩子们的童年如秋景般五彩斑斓。10月28日,荆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携手《荆州晚报》、荆州市吉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走进荆州区川店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校园主题活动,百余名师生共享一场“法治大餐”。

此次活动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背景,旨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关心关爱儿童、助力健康成长,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儿童有义务吗?”“儿童权利包括什么?”当天上午,在川店小学的操场上,荆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宣讲人员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通过积极的互动问答,向同学们普及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未成年人容易产生的侵害及被侵害行为,切实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随后通过有趣的互动游戏,加深了同学们普法认识。

参加完活动后,师生们均收获满满。五(1)班学生王馨悦表示:“这次活动让我明白了儿童的隐私受到保护,同时,儿童也应该尊重他人隐私。”五(2)班学生彭雨旋也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比如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我们不应因为年纪小就欺负同学、勒索钱财等,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教师张静由衷地说:“安全的法律教育不仅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更是一个约束教师的行为规范,在教师行业里,也应加强对法律的认识,使学生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安全成长。”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荆州市吉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学校捐赠书包、文体用品等共计1万元的物品,希望通过活动,激励孩子们刻苦学习,坚定信念,砥砺品格,立志成才的信心和决心。

奉献爱心,收获希望。小小的礼物承载了无限的寄托,看着崭新的书包和文体用品,孩子们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纷纷表示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社会爱心企业对他们的关爱。

“开展此次活动,是为了引导大家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扎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走上新台阶。”荆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荆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李云中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中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松滋卸甲坪、麻水、砖桥,江陵县熊河、岑河,沙市张沟、文星等近20所中小学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活动。活动深入人心,关注度高,反响强烈,备受欢迎,是“我为群众办实事” 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实践。

专访:

将公益行动进行到底
——访荆州市吉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刘维国


“自2014年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非常关注公益事业。作为爱心企业的代表,与大家一起关心关爱儿童,我们感到非常荣幸。”荆州市吉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刘维国说,公司给小朋友们带来了一些书包和文体用品,祝愿所有的小朋友们都可以健康的成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刘维国表示,此次活动非常有意义,今后公司还将继续将公益进行到底。同时,也希望同学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遇到危险时如何自救的方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们一定要珍惜校园美好时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免受人身伤害。

成为孩子们的“知心朋友”
——访荆州市荆州区川店小学副校长张静


“我们学校共有572名学生,其中有48名学生是留守儿童。我们一视同仁,共同教育,不会用特殊的眼光去对待他们。”荆州市荆州区川店小学副校长张静说,在学校这个大家庭里,每个学生都是学校的小主人,每个学生都是老师心中的宝贝。

为了弥补留守儿童的情感缺失,川店小学积极发挥学校在加强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学校领导、党员、热心教师作为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和家人展开交流和思想沟通,做留守儿童生活的照顾者、学习的指导者和成长的引路者。

张静介绍,学校采取“5个1”模式关爱留守儿童,每个留守儿童都建立了档案,学校每个星期都会组织班队活动,每个月组织老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家访。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 
    
家门口谋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访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党委副书记郭静


“近年来,川店镇的苗木种植产业、农业发展都很不错,再加上又招商引资了不少项目,产业兴旺带动年轻父母回归,很多留守儿童不再留守。”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党委副书记郭静介绍,拿川店小学举例来说,原来40%的生源是留守儿童,如今下降至10%左右,这意味着镇里又多了不少完整的家庭。

郭静表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是让留守儿童的父母回家,照顾老人、陪伴孩子。乡村振兴助力青壮年返乡就业,能够让乡民们在家门口谋生,让留守儿童家庭看到解决问题的出路。

“主要留守儿童家长返乡留得住、有事做、能谋生,留守儿童的难题解决就有希望。”郭静说。

荆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小贴士: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 加强家庭保护 明确国家监护制度、学生欺凌防控与处置机制

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此外,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法律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明确学生欺凌防控与处置机制

近年来,学生欺凌案件时有发生,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为认定学生欺凌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明确了学校在学生欺凌问题上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加强网络保护 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网络欺凌、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进一步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的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能否参与网络直播?法律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近几年,网络欺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网络欺凌给未成年人身心带来严重的伤害。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采集:蔡静文
编辑:张学军
审核:杨昌洪
终审:关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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